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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浙江工商大学0301Z1知识产权法学《复试知识产权法》考研复试仿真模拟5套卷

gkgov 考研复试 2024-03-31 06:22:15 702 0 浙江工商大学

考研复试专业课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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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浙江工商大学0301Z1知识产权法学《复试知识产权法》考研复试仿真模拟5套卷

【复试】2024年浙江工商大学0301Z1知识产权法学《复试:知识产权法》考研复试仿真模拟5套卷

本书严格按照该科目考研复试最新题型、试题数量和复试考试难度出题,结合学长历年考研复试经验,整理编写了五套复试仿真模拟试题及答案解析并由学长严格审核校对。其内容涵盖了这一复试科目常出试题及重点试题,针对性强,是复试备考复习的重要资料。

目录

【复试】2024年浙江工商大学0301Z1知识产权法学《复试:知识产权法》考研复试仿真模拟5套卷(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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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试】2024年浙江工商大学0301Z1知识产权法学《复试:知识产权法》考研复试仿真模拟5套卷(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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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试】2024年浙江工商大学0301Z1知识产权法学《复试:知识产权法》考研复试仿真模拟5套卷(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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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试】2024年浙江工商大学0301Z1知识产权法学《复试:知识产权法》考研复试仿真模拟5套卷(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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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试】2024年浙江工商大学0301Z1知识产权法学《复试:知识产权法》考研复试仿真模拟5套卷(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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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本书按照复试要求、大纲真题、指定参考书等公开信息潜心整理编写,由学长严格审核校对,仅供考研备考使用,与目标学校及研究生院官方无关,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立即处理。

一、名词解释

1.强制许可使用

【答案】强制许可使用,是指在特定的条件下,由著作权主管机关根据情况,将对已经发表的作品进行特殊使用的权利授予申请获得此项使用权的人,并把授权的,依据称为“强制许可证”,故该制度又称作“强制许可证”制度。()

2.法定许可使用

【答案】法定许可使用又称“法定许可证”制度,是指根据法律的直接规定,以特定的方式使用他大已经发表的作品可以不经著作权人的许可,但应当向著作权人支付使用费,并尊重著作权人的其他各项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的制度。()

3.本国优先权制度

【答案】本国优先权制度指在本国首次提出专利申请后,又就相同的主题再次向本国专利局提出申请的,可以在优先权期内享有优先权。

二、简答题

4.优先权的效力是什么?

【答案】优先权的效力:

一是在优先权期内,发明创造不因任何将该发明创造公之于世的行为而丧失新颖性;二是可以排除他人在优先权日后就同样的发明创造提出专利申请。()

5.简述申请专利的发明创造在不丧失新颖性的情形。

【答案】我国专利法第24条规定:“申请专利的发明创造在申请日以前六个月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丧失新颖性:(一)在中国政府主办或者承认的国际展览会上首次展出的;(二)在规定的学术会议或者技术会议上首次发表的;(三)他人未经申请人同意而泄露其内容的。”

6.简述商业秘密的构成条件。

【答案】商业秘密的构成条件是;(1)商业秘密必须具有信息性。这里的信息性,是指与工商业活动有关的经营信息和技术信息,而不涉及国家机密、个人隐私以及取得知识产权保护的信息。(2)商业秘密必须具有未公开性。未公开性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3)商业秘密必须具有实用性,即它能在生产经营中具体应用,并能给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包括现实的或潜在的经济利益和竞争优势。(4)商业秘密必须具有保密性。权利人根据信息的不同类别或特点,对其采取了进行控制和保护的保密措施。

7.简述专利许可证的种类。

【答案】(1)独占许可证,即专利权人许可被许可方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以合同约定的使用方式对专利进行独占性实施。

(2)独家许可证,即持有该许可证的被许可方在约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享有以合同约定的使用方式对专利的排他实施权。

(3)普通许可证,即被许可方有权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按合同约定的使用方式实施该专利。

(4)分许可证,即专利权人允许被许可方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和地域范围内再许可他人实施该项专利的一种许可证形式。

8.发明专利权、实用新型专利权和外观设计专利权的保护范围各以什么为准?保护期限各为多少年?

【答案】发明专利权与实用新型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以其权利要求的内容为准,说明书及附图可以用于解释权利要求。外观设计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以表示在图片或者照片中的该外观设计专利产品为准。

发明专利权的期限为20年,自申请日起计算。实用新型专利权与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期限为10年,自申请日起计算。

三、论述题

9.试述布图设计专有权的限制。

【答案】关于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的专有权的限制如下:

(1)合理使用。为私人目的或者单纯为了评价、分析、研究或者为教学目的而复制布图设计,不构成侵权。

(2)反向工程。反向工程是对他人的布图设计进行分析、评价,然后根据这种分析评价的结果创作出新的布图设计,运用反向工程对布图设计进行复制,不构成侵权。

(3)权利穷竭。权利持有人或其授权人将其布图设计或含有其布图设计的集成电路产品投入市场后,该产品的再销售、分销、进口等商业利用行为,无须再经过权利持有人许可,其商业利用权即告用尽。

(4)善意买主。凡不知道或不应知道其购买的集成电路产品含有非法复制的布图设计的善意买主,将该集成电路产品进口、分销或实施其他商业利用行为时,不承担侵权责任。

(5)强制许可。凡第三人按商业惯例经过努力而未能取得权利持有人许可,或者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国家主管部门可以向需要使用布图设计的人发放强制许可证,但使用人应当向权利人支付报酬。

四、案例分析题

10.甲厂2007年在其生产的电风扇上使用“飞天”商标,并于2008年7月向商标局提出该商标的注册申请。乙厂于2008年5月向商标局申请为其生产的电风扇注册“飞天”商标。问:该“飞天”商标专用权归属于谁?为什么?

【答案】该“飞天”商标专用权应归属于乙厂。根据《商标法》第31条的规定,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商标注册申请人,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以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申请注册的,初步审定并公告申请在先的商标;同一天申请的,初步审定并公告使用在先的商标,驳回其他人的申请,不予公告。

11.著名作曲家甲在1998年临终前将其回忆录手稿赠送给好友乙。2004年乙将该手稿借给学者丙,供其研究甲的生平。2005年,丙将手稿向某杂志社投稿发表。甲的继承人看到该杂志后,认为出版社侵犯了自己的权利。请回

【答案】(1)谁享有手稿的著作财产权?为什么?(2)谁是侵权人?为什么?

答:(1)甲的继承人享有手稿的著作财产权。因为甲将手稿赠送于乙,只是手稿的所有权转移了。著

考研专业课资料学长一对一诚招加盟作权并不随载体的转移而转移。甲去世后,甲的继承人依法定继承取得手稿的著作财产权。

(2)丙和杂志社是侵权人。丙仅是手稿载体的占有人,无权向杂志社投稿发表。杂志社未经著作权人许可,擅自刊登该手稿亦侵权。

(1)确定商标权的原则——注册原则,即商标所有人通过注册获得商标权,不管商标是否经申请人使用,只要符合商标法的规定,经商标局核准注册,申请人便取得商标权。如果商标所有人不向商标局提出注册申请,即使其商标经过长期使用,也不能获得商标权。()

(2)自愿注册原则,又称任意注册原则,是指商标所有人自行决定是否申请商标注册,欲取得商标权的应提出商标注册申请,不注册的商标也可以使用,但商标所有人不享有商标权。我国现行《商标法》在实行自愿注册原则的同时,对人用药品和烟草制品等与人身健康有关的少数商品实行强制注册。

(3)以使用在先为补充的申请在先原则。依申请在先原则,对于两个或两个以上的申请人,在同一种或类似商品上申请注册相同或近似的商标时,准予先申请人的注册,驳回后申请人的申请。但对于同一天申请的,无法确定谁是先申请人,则初步审定并公告使用在先的商标,驳回其他人的申请,即以使用在先原则为补充。

(4)优先权原则,是《巴黎公约》所确立的对工业产权国际保护的重要原则之一,它主要体现在工业产权保护的申请程序上。任何一个巴黎公约成员国国民向任何一个公约成员国就工业产权保护第一次提出正式申请后的一定期间内,专利和实用新型为12个月,商标和外观设计为6个月,再向其他成员国提出申请时,该成员国应当将该申请人的第一次申请日视为在该国提出申请的日期,即优先权日。

我国《商标法》规定,商标注册申请人自其商标在外国第一次提出商标申请之日起6日内,又在中国就相同商品以同一商标提出商标注册申请的,依照该外国同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或者按照相互承认的优先权原则,可以享有优先权。这就确定了在外国第一次提出商标注册申请的申请人在我国申请商标注册时享有优先权的原则。我国还设立了本国优先权制度,即商标在中国政府主办的或者承认的国际展览会展出的商品上首次使用的,自该商品展出之日起6个月内,该商标的注册申请人可以享有优先权。

10.案例分析题

张乐平先生创作的美术作品“漫画三毛形象系列”于1996年2月16日在上海市版权处予以登记(登记号为作登字09-96-F-002)。其所创作的大脑袋、圆鼻子、头上仅有三根毛的“三毛”漫画形象的著作权在张乐平先生去世后由其配偶冯雏音以及张娓娓等七位子女继承。1996年年初,原告冯雏音等人发现被告江苏三毛集团公司销售的产品上的商标中有“三毛”漫画形象,被告还将“三毛”漫画形象作为被告的企业形象在户外广告、职员名片、报刊、企业内部铭牌上使用。并得知,被告于1995年11月28日至1996年2月28日期间,共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局申请38类标有“三毛”漫画形象的商标(已核准31类)。1996年4月15日,原告冯雏音等以侵犯著作权为由,向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状告江苏三毛集团公司。

问:本案中被告的商标权与原告的著作权冲突如何处理?

【答案】在本案中,大脑袋、圆鼻子、头上长着三根毛的“三毛”漫画形象系已故作家张乐平生前创作,该作品著作权为张乐平所有。张乐平去世后,本案原告作为已故著作权人的继承人,享有在著作权保护期内该作品的使用权和获得报酬的权利,其合法权益应依法保护。

被告三毛集团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将“三毛”漫画形象用于商标注册的行为违反了《商标法》第31条关于“申请商标注册不得损害他人现有的在先权利,也不得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的规定,侵犯了原告已经在先存在的著作权,因此自该商标注册之日起5年内,原告可以向商标评审委员会请求裁定撤销该注册商标。根据《著作权法》第54条的规定:“著作权纠纷可以调解,也可以根据当事人达成的书面仲裁协议或者著作权合同中的仲裁条款,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当事人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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