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战争法禁止的作战行为有哪些?
根据日内瓦四公约第一附加议定书和其他战争法条约的规定,下述作战行为应予禁止∶
(1)精心策划的攻击平民居民、平民个人和民用物体;
(2)攻击或轰炸不设防的城镇、村庄、住所和建筑物;
(3)对受战争法保护的人员和物体行使报复;
(4)使平民陷于饥饿的作战方法;
(5)以暴力行为或暴力威胁在平民居民中散布恐怖;
(6)下令杀无赦;
(7)使用旨在或可能对自然环境造成严重的、长期的和广泛的损害,从而妨碍居民的健康和生存的作战方法或手段;
(8)不分皂白的攻击,即不以特定军事目标为对象的攻击和不加区别地打击军事目标和平民或民用物体的攻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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