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西安法院书记员招聘公告
西安法院2020年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及相关政策规定,经报请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批准,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委托陕西红海秦润人力资源有限公司为全市14个法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招聘职位
全市14个法院共招聘聘用制书记员177名。各法院招聘职位、地址及政策咨询电话详见附件。
>>报考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程序包括:职位查询、网上报名、速录技能及岗位基础知识测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及考察、公示及聘用等。
(一)职位查询
报考人员可点击“陕西红海秦润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官网”(网址:http://www.sxhhqr.com/)或“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网”(网址:http://xazy.chinacourt.gov.cn/index.shtml),也可关注陕西红海秦润人力公众号(SXHHQR2006)或西安中院公众号(xazhongyuan)进行查询,公告下方附件查阅《西安法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职位表》。
报考人员如咨询报考相关问题,可拨打陕西红海秦润人力资源有限公司电话029-89558249进行咨询(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二)网上报名
报名系统设在“陕西红海秦润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官网,报考人员届时可进入考试报名系统,按照要求注册、报名。
1.注册
报考人员认真阅读本公告,详细了解招聘条件以及有关规定、注意事项等内容。登录网上报名平台,按照提示要求进行注册。
2.填报报名信息
(1)报考人员应在2020年10月30日9:00至11月6日18:00登录考试报名系统进行报名(非报名时间将无法登录系统进行报名)。报名时应如实、准确填写个人相关报名信息(带“*”符号的为必填项),并按要求上传本人近期正面白底免冠证件照片(要求:1、像素不低于295×413,jpg格式,大于30kb;2、照片清晰,禁止缩放或小照片放大使用;3、必须上传规范免冠证件照,不得出现景物背景、P图、抠图、涂画的照片。不符合要求的照片系统均不予受理)。
(2)报考人员每人限报一个招聘职位。
(3)报考人员提交确定报名信息前,须仔细核对本人填报的信息,报考信息一旦提交,所填报信息将无法更改。
(4)报考人员确定报考信息无误后自行下载并打印《报名表》。
本次招聘不设网上资格初审环节,资格审查环节在面试前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如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录用资格,且责任自负。
3.缴费
报名者根据招聘条件自行判断符合的招聘岗位进行报名。个人信息需如实填写,注册报名后进入缴费环节,缴费标准为¥100元,缴费成功方视为报名成功。报名成功后,报名费用不予退还。
4. 招聘职位调整
因报名成功人数少于招聘职位数的,将根据报名成功人数相应裁减招聘职位。
5.下载打印《准考证》
报考人员自缴费成功后,可在2020年11月23日9:00至27日18:00,登录报名网站打印《准考证》(请使用A4纸打印,保证字迹、照片清晰)。并在考试当天持《准考证》和个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件到指定考点参加考试。
《准考证》是报考人员参加考试、资格审查、面试和体检的必备证件之一,请务必妥善保管。
(三)速录技能及岗位基础知识测试
所有考生在参加速录技能及岗位基础知识测试当天,必须提供测试前3日内的新冠病毒核酸检测打印报告,无法提供打印报告的报名人员不得参加测试。
速录技能和岗位基础知识测试为同一时间、地点,按照以下顺序依次进行:
1.速录技能测试
满分100分,占考试成绩的20%。采取现场播放录音资料、考生同步计算机输入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考生在规定时间内使用计算机的中文文字输入技能熟练程度,即“听打”字数输入速度和准确率。
速录技能测试使用台式电脑、标准键盘,预装有极点五笔、微软全拼、搜狗拼音等3种常规输入法。严禁报考人员携带并使用其他键盘或携带U盘、光盘等外部存储设备现场自行安装输入法及词库。
2.岗位基础知识测试
满分100分,占考试成绩的40%。采用电子化考试,考生在计算机上进行作答。主要测试考生的文化知识和法律基础知识等。
速录技能和岗位基础知识测试成绩均设最低分数控制线,测试成绩未达到最低分数控制线的考生视为测试考试未通过。
速录技能测试、岗位基础知识测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和要求详见《准考证》。
3.考试成绩公布
速录技能测试成绩、岗位基础知识测试成绩、进入资格审查人员名单及资格审查要求拟于测试考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进行公布(具体公布时间可在报名网站中进行查询)。
资格审查
1.进入资格审查人员按照各法院招聘计划数的2倍确定,未达到2倍的,按照通过测试考试的人数确定。资格审查按照分级负责原则、采取现场审查方式进行,由各招聘法院负责报考本院进入资格审查环节人员的资格审查。
2.参加资格审查人员应携带《报名表》、《准考证》、个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学信网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等相关材料。如参加资格审查人员系法院临聘在职人员的,另需提供从事过书记员工作的《工作证明》。报考人员不能按要求提供相关证件、证明或未按时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
3.经资格审查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取消其进入面试资格。该职位出现的空缺,按成绩排名从高到低依次确定递补人员,成绩相同的,以速录技能测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递补人员,资格审查只递补1次。招聘法院在资格审查期间确认无法联系到递补人员的,视为递补人员自动放弃。
4.资格审查合格人员进入面试环节。进入面试环节人员名单和面试时间、地点及要求将在报名网站上进行公布和通知。
面试
1.面试满分100分,占考试成绩的40%,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进行,主要考察考生的综合分析能力、应变能力、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及举止仪表等。面试结束后当场宣布面试成绩,面试成绩低于最低分数控制线的,面试视为未通过。
2.考生总成绩按照速录技能测试成绩×20%+岗位基础知识测试成绩×40%+面试成绩×40%进行确定,并根据最终招聘计划数,按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的人员。考生各项成绩均按照“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考生总成绩相同的,以速录技能测试成绩、岗位基础知识测试成绩之和由高到低确定名次;速录技能测试成绩、岗位基础知识测试成绩之和相同的,以速录技能测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名次。
3.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以及体检须知将在报名网站上进行公布。
招聘单位 | 拟招职位 数(共177个) | 学历及其它要求 |
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 19 | 1.大学专科以上学历2.年龄18-30周岁(满足公告条件可放宽至35周岁); 3.常住地位于西安市。 |
雁塔区人民法院 | 37 | |
未央区人民法院 | 44 | |
碑林区人民法院 | 6 | |
莲湖区人民法院 | 9 | |
新城区人民法院 | 3 | |
灞桥区人民法院 | 4 | |
长安区人民法院 | 36 | |
临潼区人民法院 | 3 | |
阎良区人民法院 | 5 | |
高陵区人民法院 | 2 | |
鄂邑区人民法院 | 3 | |
周至县人民法院 | 3 | |
蓝田县人民法院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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