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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石家庄市中基层法院第二批聘用制书记员招聘公告

石家庄市中基层法院

第二批聘用制书记员招聘公告

2020石家庄市中基层法院第二批聘用制书记员招聘公告

为深入推进法院司法人员分类管理,完善书记员聘用制度,打造一支数量充足、素质优良、队伍稳定、充满活力的聘用制书记员队伍,不断提升法院审判质效,根据《河北省法院、检察院聘用制书记员管理办法(试行)》《关于做好中基层法院聘用制书记员招聘过渡考试工作的通知》有关规定,委托第三方为石家庄市中基层法院(含辛集法院)招聘第二批聘用制书记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聘用制书记员招聘工作,坚持德才兼备、民主公开、公平竞争、择优录取原则。

二、招聘范围及招聘人数

(一)招聘范围

现在石家庄市中基层法院(含辛集法院)工作的购买服务、政府定额、公益岗位等聘用人员,进院日期截止到2020年6月30日。

(二)招聘人数

本次计划招聘聘用制书记员226人,各法院招聘人数详见《石家庄市中基层法院第二批聘用制书记员招聘人数一览表》(附件1)。

三、报考条件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以及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品行、专业能力和职业操守;

4.具有普通高等学校专科及以上学历(经省法院批准,新乐、赵县、赞皇法院报考聘用制书记员的学历条件放宽至大专及以上学历,井陉、矿区、高邑、行唐、无极、灵寿、平山法院报考聘用制书记员的学历条件放宽至中专及以上学历);

5.熟悉一定的法律基础知识,具有一定的文字写作能力,掌握书记员岗位必需的业务技能;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不得报考聘用制书记员的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免予刑事处罚的;

2.曾因违法受过治安处罚的,或者曾因违纪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调查、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曾被开除公职或者因违纪被单位辞退的;

5.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6.因其他原因不适合在法院工作的。

四、招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资格审查及缴费

1、网上报名

报名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报名时间为2020年9月2日9:00至9月3日17:00。报名网站为石家庄市人事考试网(https://sjz.appms.cn)。点击“考生报名”,注册用户名和密码,完成注册后登录网站,按要求上传照片。用户名和密码是登录报名系统的唯一标识(密码可修改),也是考生确认是否成功报名、下载打印准考证和查询成绩等事项的重要依据,务必牢记并妥善保管。

注册成功后登录,选择要参加的考试名称,进入报名环节。考生务必认真阅读《公告》《石家庄市中基层法院第二批聘用制书记员招聘技能测试考生防疫与安全须知》(附件2),按要求填写《石家庄市中基层法院第二批聘用制书记员招聘报名表》,同意《诚信承诺书》后方能提交审核。

网上报名实行严格的自律制度,考生对提交审核的报名信息真实性负责,凡发现网上填报的信息与实际情况不一致的,取消报考资格。

2、网上资格审查

考生“提交审核”后信息将被锁定,在未反馈审核结果前不能修改。一般情况下,审核员24小时内会在报名系统上回复审核结果。“审核未过”的,可根据提示的未过原因,修改信息并重新提交审核,“审核通过”的,将不能再修改。报名时间截止后未通过审查的,不能再次提交报名申请。网上资格审查工作由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政治部组织实施。

3、网上缴费

考生报名信息经“审核通过”的,可直接进入缴费程序。缴费截止时间为9月4日17:00,此前可登录石家庄市人事考试网(https://sjz.appms.cn)缴纳考务费。缴费标准:100元/人,支付方式:支付宝、云闪付。特别注意:确认“缴费成功”后方可视为完成报名,未按期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二)综合能力测试

考试包括综合能力测试和面试两部分,总成绩为100分。综合能力测试包括技能测试和笔试,占总成绩的60%。

1、技能测试(占总成绩的20%)

主要考察报考人员的中文录入速度,技能测试采用台式计算机、标准键盘作答方式。电脑预装有极品五笔、极点五笔、万能五笔、搜狐五笔、王码五笔、搜狗拼音、百度拼音、QQ拼音、谷歌拼音、紫光拼音、讯飞拼音、双文速录输入法,严禁考生携带U盘、光盘等外部存储设备现场自行安装输入法。

中文录入分为看打录入、听打录入两个部分,考试时间各10分钟,满分均为100分,看打录入、听打录入中,必须有一项录入速度在每分钟70字以上且正确率在90%以上的标准,方可产生成绩,并以两项录入的较高成绩作为技能测试成绩,达不到标准的取消聘用资格。

9月17日9:00至9月18日17:00,报考人员登录石家庄市人事考试网(https://sjz.appms.cn)填报《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附件3),完成填报《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的考生,才能下载打印《技能测试准考证》,技能测试时间为9月19日,具体时间及地点等详见《技能测试准考证》。逾期没有填报《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的,无法打印准考证,并视为自动放弃技能测试资格。技能测试时,考生须持二代居民身份证、“河北健康码”、打印的《技能测试准考证》和《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方能进入考场。

考生提交健康信息承诺书后本人旅居史、接触史、相关症状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发生变化的,须及时更新上报。其中,9月17日9:00至9月18日17:00疫情防控重点信息发生变化的,须登录系统进行更新填报;9月18日17:00后至技能测试前疫情防控重点信息发生变化的,须将《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电子版发送至邮箱sfsjyks@163.com。

考生对个人健康状况填报实行承诺制,承诺填报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凡隐瞒、漏报、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的,将依规依纪依法处理。

技能测试成绩可于9月20日上午9:00在石家庄市人事考试网(https://sjz.appms.cn)进行查询。

2、笔试(占总成绩的40%)

主要考察报考人员的政治理论、法律基本常识、常用公文写作能力。笔试实行百分制,考试时限90分钟,不指定参考用书。

技能测试成绩合格的考生请于9月24日9:00至9月25日17:00,登录石家庄市人事考试网(https://sjz.appms.cn)下载并打印《笔试准考证》。笔试时间为9月26日,具体时间及地点等详见《笔试准考证》。

笔试成绩可于9月27日上午9:00在石家庄市人事考试网(https://sjz.appms.cn)进行查询。

(三)资格复审

在取得综合能力测试成绩的考生中,根据成绩排名和招聘计划,分单位按不高于3: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比例内末位成绩并列的都进入面试人选。对进入面试人选的考生进行资格复审,考生须提供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网上报名表、笔试准考证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经审核,符合条件的进入面试。凡发现在网上报名时填报的信息与实际情况不一致,不符合报考条件,不能提供规定证件材料,或不在规定时间接受资格复审的考生,取消其面试资格。

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政治部负责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面试

面试占总成绩的40%,侧重考察面试人员的表达能力和基本素质。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法(面试答题、随机提问、考生退场、积分审核),面试时间为6分钟,面试成绩满分100分。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达不到合格线的考生取消聘用资格。

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请于10月15日9:00至10月16日17:00,登录石家庄市人事考试网(https://sjz.appms.cn)下载并打印《面试通知单》。面试时间为10月17日至10月18日,具体时间及地点等详见《面试通知单》。

面试成绩可于10月19日上午9:00在石家庄市人事考试网(https://sjz.appms.cn)进行查询。

(五)确定体检、考察人员名单

考试总成绩=技能测试成绩×20%+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40%,保留两位小数。根据招聘计划和考生考试总成绩,分单位按不高于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员。比例内末位考生总成绩如出现并列,按综合能力测试成绩先后顺序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员,如综合能力测试成绩仍相同,按技能测试成绩先后顺序确定。

考生考试总成绩及是否进入体检、考察环节,可于10月20日上午9:00在石家庄市人事考试网(https://sjz.appms.cn)进行查询。

(六)体检、考察、公示、聘用

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政治部负责组织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

1、体检与考察

体检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等规定组织实施。对体检合格者,由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政治部组成考察组,进行考察。体检、考察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放弃而产生的名额空缺,按照总成绩排名依次进行递补。

2、公示

考察合格者由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石家庄市人事考试网(https://sjz.appms.cn)和石家庄法院网(http://sjzzy.hebeicourt.gov.cn/)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3、聘用

公示期满后,对符合聘用条件的考生由各相关法院与之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文本由省法院统一印制),按照聘用制书记员序列进行规范管理。首次签订劳动合同的期限为三年,试用期为六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按期转正。

根据《河北省法院、检察院聘用制书记员管理办法(试行)》,聘用制书记员薪酬标准由各法院商同级相关部门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财政状况等因素,参照上一年度本地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标准确定,用人单位应按照《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为聘用制书记员缴纳社会保险和缴存住房公积金。

五、有关事项

(一)本次招聘由市中院政治部负责解释,纪检部门全程监督。

(二)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技能测试、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

(三)报考资格条件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招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咨询电话85187128  85187164

监督电话85187326

附件:

1、招聘人数一览表

2、技能测试考生防疫与安全须知

3、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

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

石家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8月26日

声明

内容来源于师资汇编和收集学员资料(各科目资料都有)。
招聘公告来源各地人事考试网,详情人事考试导航网址

本文链接:https://www.gkgov.com/post-74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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